最近在南通市,一名女性员工王某因丈夫遭遇重病,前往外地医院照顾,请求公司给予请假。她希望能够陪伴丈夫渡过难关。然而,公司只批准了她至6月13日的假期,并警告称如若继续缺勤,将被视为旷工。但由于她丈夫的病情依旧没有好转,王某请求延长假期。公司拒绝了她的申请并催促她返回工作岗位。6月22日,公司因为她继续缺勤而解除了她的劳动合同。然而,王某的丈夫不幸因病去世。
不公正的解雇
后来,王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3万余元。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王某的请求,并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然而,公司并不服裁决,将此案诉至法院。法院认为,王某因特殊情况未能按公司要求返回工作岗位,这并不构成违反公司规定的严重违纪行为。因此,公司单方面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被判决赔偿王某应得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