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是某大型网络公司的高管,去年6月15日,一位私下借钱给张某某的同事却突然联系不到他,同事间相互打听商议得知,张某某已陆续向66名同事借款,涉案金额共计1300余万元。2022年12月,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2021年6月,张某某在某网址下载了一款所谓的“投资理财”APP。起初,他在该平台赌赢过几次,浮盈约十几万元,眼看利润丰厚,张某某便在三个月时间内持续追加投入,投入自有资金100余万元以及从网贷平台上借来的80余万元,不过投入重金后,便输光了账户内所有资金。
为了偿还网贷,张某某以购买学区房资金周转不畅为由开始向下属借钱。为防止同事间交流导致自己四处借钱的事情败露,他在借钱时往往要求同事去公司的独立隔间单独接听电话,还以避免影响自己升职等各种理由,叮嘱同事替他保密。
眼看事情即将败露,最终选择失联来逃避巨额的债务。在张某某失联的第五天,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2022年11月28日,本案移送审查起诉。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