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广东广州。女子找工作被HR告知公司有读书和跑步文化,了解得知跑步文化是每月至少累计晨跑20天,每次至少跑3公里,工作日需要在上班前完成。当事人称,就算是休息日,跑步打卡也要在上午10点30分前完成,意味着不能睡懒觉,便拒绝了面试。觉得这个规定很奇葩,很耽误休息时间,不能理解这种文化。
对此,有网友认为“老板是不是要以身作则跑个双倍啊???”“不合理占用员工休息时间”“这是什么离谱的规定”。也有网友表示“如果工作不累,倒是挺不错的,3km不远的““人家提前和你说明了,你不喜欢,可以不去面试,双向选择,省得浪费双方时间,这个公司好过那些忽悠你去上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