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当地时间周四,美国高院对两起涉及美国大学招生政策的案件进行了宣判,推翻了美国高等院校沿用了几十年的一项根本性招生原则。
简单总结一下,在两起类似的案件中,美国高院分别裁定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在招生过程中部分基于学生种族的制度违反了美国宪法。这两所学校也分别对应精英常春藤盟校,以及美国公立高等院校的金字招牌。因此,最高法院的判决意味着,除了军事院校外,其余所有高校都需要对照调整招生策略,一部分精英高校受到的影响将格外显著。
本案的原告方是大学生公平录取组织(SFFA),代表超过2万名声称因种族原因被精英大学拒绝录取的学生及其家长。
什么是基于种族的招生制度?
这种招生制度背后的逻辑也被称为“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旨在处理某些群体历史上曾经遭遇的歧视和劣势状态。在教育领域,这种情况逐渐演变为“种族配额”制度——通过为特定种族学生保留固定名额,来确保招生过程中的“多元化”。
近些年来,这种政策也逐渐变成了一种“逆向歧视”,而重视教育的亚裔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当然在美国的主流叙事中,白人也强调自己是这项政策的受害者。
与去年的堕胎权力案不同,这项判决对招生政策的影响仍比较模糊。只能说现在美国大学的招生办公室需要在学业成绩、体育及课外活动成就,校友、捐赠者偏好,和种族多样性的优先级之间作出选择,而不是自动提升某一类人的录取优先级。
事实上,与堕胎权一样,美国目前已经有部分州禁止学校依据种族进行招生。根据《华盛顿邮报》的统计,在2021年后9个禁止平权政策的州中,白人和亚裔在公立学校中被录取的比例会进一步提升,而拉美裔、混血儿和原住民被录取的比例会下降。
判决理由是什么?
周四的判决延续了美国高院意识形态划界的情况,包括美国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内的6名保守派大法官均投出赞成票。
罗伯茨法官作为代表撰写了多数方意见。他写道:“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平权招生项目,不可避免地以消极的方式利用种族,并且缺乏有意义的目的。我们从来没有允许招生计划以这种方式运作,今天也不会这样做。大学的这项政策违反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
非裔保守派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在协同意见书中表示,大学的肤色招生政策与“色盲”的美国宪法背道而驰。两个歧视性的错误不会“负负得正”。
值得一提的是,在罗伯茨大法官的意见书中并没有提到“格鲁特诉布林格案”,美国高院在2003年对该案作出判决,明确支持大学可以将种族作为录取决定的一个因素,以建立多元化的学生群体。托马斯对此表示,法院的意见正确地表明,无论出于何种意图和目的,格鲁特案的裁决已经被推翻了。
作为少数派,自由派大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在反对意见中写道,美国高院的这份判决“肤浅”地将色盲原则巩固为宪法原则,在一个普遍存在种族隔离的社会中,种族始终很重要,而且会一直很重要。
根据媒体报道,在周四的判决过程中,除了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宣读法庭意见外,托马斯大法官和索托马约尔大法官均要求当庭宣读他们的意见,这种罕见的行为旨在引发外界对他们观点的额外关注。
对于异议者当庭宣读意见,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律博客(SCOTUSblog)给出了如下介绍:
当法官们对这个问题有非常强烈的感受,或者想要强调他们观点的重要性,或者可能担心其重要性可能没有被充分理解或重视时,他们会大声朗读他们的异议。大声朗读异议意味着给予它更多的额外强调,这表明与法院多数派存在强烈而深刻的分歧。
特朗普、拜登均第一时间表态
作为亲手将3名保守派大法官塞进美国高院的角色,前总统特朗普赶在判决出炉后的第一时间发表声明,高呼“今天是美国的好日子”。
美国总统拜登也在第一时间召开记者会,呼吁高校不要完全停止考虑申请者的种族逆境。拜登在白宫讲话中表示:“我们不能让这一决定成为最终决定。法院可以做出裁决,但不能改变美国的立场。”
近来屡屡留下名场面的拜登,也不负众望留下新的篇章。在发布会结束后,拜登走到门口时突然停下来回应记者团的呼喊,留下一句“这(美国高院)不是一个正常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