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惠而浦(维权)(600983)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有胜诉判决以及获赔到位,近期将继续推进立案工作,该案索赔倒计时仅剩下二十天左右,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惠而浦维权入口)
惠而浦在2022年报中的预计负债部分披露称,于2022年12月31日,惠而浦集团由于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导致股民就投资损失提起民事诉讼,因此预估赔偿款人民币5,665,847.04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11,848,265.18元)。
实际此前已有多个批次的惠而浦投资者在获得法院作出的一定比例的胜诉判决后获赔到位,但更多的投资者也可能并不知道自己具备索赔资格,时效届满后将失去获赔资格。
2020年7月31日晚,惠而浦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惠而浦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编制虚假的销售订单并确认收入以及提前确认未发货的订单收入,虚增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
二、少记销售折扣,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
三、延迟确认销售费用,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利润;
四、收入跨期确认,导致少记2015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多记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
五、少记营业成本,虚增2016年度利润。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生效判决,在2016年4月22日到2017年7月27日之间买入惠而浦股票,并且在2017年7月2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惠而浦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如果惠而浦投资者在最后的诉讼时效内起诉并经过法院测算存在损失的,也将获得胜诉判决。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