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毕业生盗取全校学生信息建颜值打分网站被刑拘 律师:或需担刑责
近日,网传中国人民大学一硕士毕业生在校期间盗取全校学生的照片以及其他个人信息,并制作成颜值打分网站。7月3日,北京海淀警方发布通报,嫌疑人为该校毕业生,涉嫌非法获取该校部分学生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已被依法刑拘。
事件起因
7月1日晚,网传中国人民大学一硕士毕业生在校期间盗取全校学生的照片以及其他个人信息,并制作成颜值打分网站。2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学校已经关注到此事,正在核实,并第一时间联系警方,后续校方将积极配合警方处理此事。
疑似该男生建立的颜值打分网站。网传图片
网传消息称,一男子在中国人民大学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利用专业技术盗取全校学生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姓名、学号、籍贯、生日等,并搭建了给全校学生颜值打分的网站。该毕业生还曾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发布动态公开此事。网传截图显示,该动态发布于2020年10月。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目前其社交账号上相关内容已经清空。
中国人民大学回应
7月2日18时许,中国人民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昨日,学校已关注到部分学生信息被非法获取的情况,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系警方,目前正积极配合警方等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学校强烈谴责侵犯个人隐私、危害信息安全的行为。
图片来自@中国人民大学
警方通报
7月3日,@平安北京海淀通报,针对“中国人民大学部分学生信息被非法获取”的情况,海淀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调查。经查,嫌疑人马某某(男,25岁,该校毕业生)涉嫌非法获取该校部分学生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目前,马某某已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图片来自@平安北京海淀
涉事者或需承担刑责
涉事男生或涉哪些责任?就此,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晓宇。黄晓宇认为,首先要明确“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个人身份信息和隐私信息两大类。依据《网络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的规定,所谓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我国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还是很大的,本案有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相应的罪名。”黄晓宇说道。具体到该案,首先,从刑事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针对通报中指该生“非法获取学校部分学生信息”的行为,行为人如果是采用的“窃取或者其他方法”的非法手段,达到一定条件恐涉及该项罪名。其次,从民事角度来说,该生则涉嫌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他如果对部分学生进行颜值排行,则有可能涉嫌存在贬损他人形象的行为,可能需要在名誉权、肖像权方面承担民事责任。牵扯到公民个人信息还要看泄露的程度。”
黄晓宇表示,从学校层面,此次事件也给高校甚至教育机构提了个醒,要加强对学员或者学生个人信息的保护。
整合自新京报、极目新闻、@平安北京海淀、@中国人民大学
编辑 马浩歌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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