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深大通(000038)投资者索赔已多次获深圳中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投资者索赔案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相关投资者的索赔委托。(深大通维权入口)
2023年7月5日,深大通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深大通违法事实如下(具体以公告为准):
深大通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5年至2017年,视科传媒及其子公司与夏东明开发的浙江普弘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君亭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棋瑞贸易有限公司、杭州科博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童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九甄选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涟水福之缘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浙江海纳控股有限公司、杭州海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弄口恒祺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旦晨食品有限公司、慈溪徐龙进出口有限公司、杭州秀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钧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聚富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杭州乾庄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等16家客户,签订了23份业务合同。
经查,上述广告业务为虚构。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上述业务回款不完全或未回款。普弘文化、君亭实业、棋瑞贸易等客户的业务回款来自夏东明或者其控制的账户。
上述行为导致深大通累计虚增收入157,653,982.86元,其中,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96,412,442.87元,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61,241,539.99元。深大通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15日到2021年9月7日之间买入深大通股票,并且在2021年9月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