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科技(08005)发布公告,有关延展金额为4100万港元的余下贷款的相关事宜。根据第四次补充贷款协议,余下贷款及第四份补充贷款协议项下应付的未偿还应计利息须由借款人于2023年6月30日到期日或之前向贷款人偿还。截至本公布日期,借款人尚未偿还余下贷款或未偿还应计利息。
贷款人已寻求法律意见并与借款人进行协商。于2023年7月3日,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催款函(催款函)要求偿还余下贷款及其应计利息。
根据催款函(其中包括),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于该催款函日期起计7个营业日内全数偿还该余下贷款连同其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应计利息合共约 4345.3万港元。否则,将在毋须另行通知借款人的情况下向借款人采取收回上述款项的适当法律行动。
于2023年6月30日到期日后及截至本公布日期,贷款人已与借款人就偿还余下贷款及其应计利息进行协商。截至本公布日期,贷款人与借款人尚未同意或达成最终和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