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记者于娜 北京报道
近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通知,将对未按规定联动外省省级中标或挂网价格的139个药品进行暂停交易,涉及华北制药的阿莫西林胶囊、一力制药的穿王消炎片等。
按照通知,7月26日至8月8日期间,上述相关药品暂停交易。8月9号,相关企业可以自主调价,如不改价接受联动,两年内不允许挂网,并做撤网处理。
实际上,药企在价格联动时,不如实填报省级最低挂网价的情况时有发生。《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不只是山东省,今年以来,河北、陕西、湖北、广东等地也开始逐渐加大对药品价格联动的监管,对没有联动的药品采取暂停挂网甚至撤网的处罚。
不价格联动就撤网
以往,对于拒不接受价格联动的企业,大多数省份的处罚比较温和,对药企作出约谈、暂停挂网以及列入招采信用评价失信名单的处罚。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鲁抗医药赛特公司、辅仁药业、新亚药业高邮公司、新百药业、圣济堂、汉方药业等13家医药企业曾被列入湖南省2021年发布的第一批失信药企名单,原因即为上述药企未如实填报外省最低挂网价格信息,被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约谈,被评定为存在“一般”失信行为。
彼时,13家药企并未受到撤网的处罚。有业内人士表示,湖南对13家药业的处罚感觉并不够严厉,很难能够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今年以来,各省份对于药品挂网价格联动的监管逐渐收紧。3月末,湖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国采第一批至第五批集中带量采购接续非中选品种信息申报和价格调整的通知》,文件规定中鼓励企业主动降价,规定时限内未按要求提出价格调整申请的药品,将暂停挂网。
山东省先从医用耗材、体外诊断着手,4月25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山东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价格联动的通知》规定,省平台挂网产品价格联动全国现行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价,产品范围包括省平台挂网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含备选产品列表),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人工关节采购系统产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限价挂网产品除外。对于企业不承诺、不接受联动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价、经查实提交虚假价格信息的产品,省平台将予以撤网,两年内不得重新挂网,并按相关规定记录信用信息。
7月4日,山东省公布了《关于开展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联动(2023年第三批)的通知》,除了国家和该省已有明确规定无需进行价格联动的药品(如国家谈判、国家组织带量采购、基础输液、短缺药品等),外省产生新的挂网或中标价低于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的挂网目录中药品,外省产生新的挂网或中标价的备选目录中药品均在联动范围内。
据此,经查实提交虚假价格信息的,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撤网,两年内不得重新挂网,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感觉各省对价格联动突然严格起来,好像达成共识了一样。”湖南某药企的销售经理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最近相关同事在忙着整理申报联动材料,不得不引起重视了。
常用药品价格下探趋势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有的省份已经从联动全国最低挂网价到联动全国最低交易价,价格联动开始向实际成交价格迈进。
价格联动意在让药品价格回归合理,由于有部分省份二次议价等原因,药品挂网价与实际交易价并不一致,实际交易价往往会低于挂网价。
医药自媒体专栏作者肖肖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经过近些年推行的全国最低价联动,各省挂网价格差距已经逐渐缩小,但是在医药大省与边远省之间和有些特殊品种,各省实际的医药市场环境,实际交易价格可能仍有很大的差别。
医药大省湖南省药品价格联动迎来更大动作。7月28日,湖南省医保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省际药品价格联动挂网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挂网药品联动全国最低交易价,联动范围涵盖除定点供应、协议期内国家谈判、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外的几乎所有药品。
根据要求,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要如实填报价格信息,当挂网药品在全国其他省级平台出现新的挂网价且低于湖南省挂网价格的,生产企业应在15个工作日内在湖南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申请调整,若虚报、瞒报和未按要求及时申请价格下调的,一经核实,纳入信用评价。
本次联动挂网后,湖南省还将对挂网药品价格进行全面梳理,对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质量层次下挂网价格差异较大药品(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单位可比价超1.8倍,中成药日均费用超3倍)进行价格纠偏。对于不符合上述价格规范的溢价药品,意味着将迎来降价。
实际上,除了湖南外,天津、云南、深圳等省市也曾提出按全国最低交易价联动药品挂网。如深圳在7月10日发布《关于开展挂网药品全国价格核查和价格联动的通知》提出,如药品在全国省级药品采购平台出现新的最低交易价(含实际采购价、中标/挂网价等),生产企业须在其新的最低交易价执行之日起30日内在深圳平台进行自主申报降价。
肖肖认为,在集采常态化下,更多地区开始带量联动省集采、省际集采等的中选品种价格,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省份要求挂网药品联动全国最低的真实交易价格,常用药品的价格下探已成大趋势。
编辑:颜源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