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证券报
8月11日,广东省梅州市发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23条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举措》。明确提出,鼓励提取公积金作首付,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提高贷款最高限额
《举措》提出,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双方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单方缴存的提高到30万元,异地缴存职工提高到25万元,各类高层次人才、“青梅计划”人才贷款额度同步提高。
此外,制定出台《梅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定期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撬动合作商业银行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动银行“一企一策”提供精准金融支持,提升企业融资能力和公积金缴存意愿。推动合作银行依据公积金缴存情况,为企业和职工提供“风险画像”,对信用良好、连续稳定缴纳的,增加授信额度和利率优惠,推出更多基于缴存信息的消费贷款产品。
鼓励居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作首付,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配合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
实现企业开户“一网通办”,对新成立企业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实现“零材料”“零审批”“自动办”。组建实体经济服务专班,为企业提供公积金单位新设立账户、企业缴存、政策解读等全过程服务。
推进实施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推动“二手房”市场发展;调整预售证过期房源贷款申请流程,可凭申请人提供购房合同和确权证先行申请;提高预抵押到位时效,速审批、速放款。
制订逾期催收、内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加强“问题楼盘”督促检查,及时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将“保交楼”配套融资支持计划情况作为业务考核、资金存放的重要参考因素,力促期房如期交付。
探索提高二孩及多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对在梅落户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在企业工作的本科生(取得学士学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在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20%;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上浮20%至100%不等的贷款额度。
租房提取最高限额从原来的每月720元提高至1080元,对外派到梅州市外工作的人才租房提取的,按照外派地标准执行;简化来梅人才租房提取手续,申请租房提取无需提供无房证明等材料,实现按月自动划扣、“秒批”“秒到账”。
多地出台公积金新政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多地针对公积金出台一系列新政,主要包括支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上浮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等。
8月11日,“成都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指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可按月直付房租。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每月将提取金额直接划转至运营企业用于支付房租。缴存人及其配偶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应付租金,且不超过缴存人及其配偶账户可用余额。
8月11日,重庆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七项举措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租购并举助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多子女缴存人家庭在重庆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租房提取额度在非多子女家庭提取额度基础上提高50%,体现对多子女缴存人的政策倾斜,进一步减轻多子女缴存人租房压力,帮助改善其家庭居住条件。为进一步方便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通知》规定,“缴存人及其配偶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符合相关提取政策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