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中基协字〔2023〕267号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关注到,有不法分子通过伪造协会印章、公文等方式,冒用协会名义向个别投资机构发送采取罚款、关闭出金通道、注销账户等处罚或限制措施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此类行为涉嫌违法犯罪,严重影响协会形象和声誉,扰乱资本市场和基金行业秩序,损害相关机构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协会予以强烈谴责。
协会严格履行《自律管理和纪律处分措施实施办法》所规定的事先告知、下达处分决定、申辩、复核等程序对违法违规机构、人员予以纪律处分。“罚款、关闭出金通道、注销账户”等均不属于协会纪律处分措施,协会不会也无权对相关机构采取上述措施。协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发送纪律处分文件通常通过快递送达,无法取得有效联系时通过公告送达。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协会官网自律处分栏目查询相关纪律处分决定。
请行业机构和广大投资者务必提高防范意识,注意辨别判断,谨防上当受骗,也欢迎通过协会官网行业举报栏目或寄送纸质文件等方式向协会举报冒用协会名义的违法行径。
协会敦促有关机构和个人立即停止伪造协会印章、冒用协会名义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协会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继续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此外,协会还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协会会员机构以及在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违法活动,主要表现为冒用公司名称、注册商标,盗用从业人员肖像伪造非法APP、非法网站并进行违法宣传和违法募集资金等活动。
协会郑重提示,行业机构和广大投资者对上述违法活动要加强防范、注意辨别。如发现不法行为,请及时收集保存证据,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