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消息,浙江宁波孙先生的大伯(年龄60岁)在浙江宁波中通快递分拣中心工作,于2月15日凌晨3:50分左右,因心脏骤停猝死在岗位。
据孙先生说大伯自身没有遗传病和基础病,在倒地后立马被送往医院救治,但是还是没有抢救回来!事发以后和中通公司沟通多次无果,推诿大伯是自身基础病身亡,和公司没有直接关系,并说出于人道主义费用愿意赔付意外保险金额,额外给几万块丧葬费,孙先生并没有同意这样的解决方案,后续还将继续沟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所以只要满足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安排员工超时加班、未保障员工充分的休息,一定坚决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