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1日,金正大(维权)(002470)发布2023年半年报,其中涉及股民索赔案件的信息披露称: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告投资者声称公司存在信披违规情形,其作为证券投资者,基于对公告信息的信任,购买了公司股票,产生了损失,进而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公司应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此,公司聘请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投资者诉讼案件可能形成的赔偿损失进行测算,并根据测算结果 计提预计负债1.48亿元。
此前金正大于2022年1月19日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后许峰律师代理部分投资者发起索赔,目前部分投资者已在获得两审胜诉后获赔到位,部分后续立案的案件还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胜诉概率很大。(金正大维权入口)
此外2023年8月19日,海越能源(600387)发布2023年半年报,其中涉及股民索赔案件的信息披露称,与自然人投资者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原告因证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请求相关赔偿。目前根据法院判决,与相关投资者进行调解中。(ST海越维权入口)
根据许峰律师掌握的信息,目前海越能源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过两审投资者胜诉判决,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海越能源投资者索赔案也已开庭结束,正在等待法院的判决,部分案件也在等待法院后续的开庭安排。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3月28日到2019年4月30日之间买入金正大股票,并且在2019年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0年2月25日到2021年4月30日之间买入海越能源股票,并且在2021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经过指定核算存在损失的投资者,也将获得胜诉判决,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