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只有拿在自己手上才是最安全的,即便是自己最亲的人都未必可靠。然而湖北武汉一名女博士百万积蓄交亲姐保管却难要回,姐姐竟然私自将这些钱借给别人投资,随后姐姐去世,姐夫还不想还钱。
关某一直在日本留学,存了一些钱,主要是赡养母亲和支付赡养费。因为常年在外,母亲由姐姐照顾,所以她把母亲的赡养费交给姐姐保管。后来她直接把自己的养老钱给了姐姐保管,可没想到的是,她姐姐直接把钱借给了别人。
姐姐直接把118万借给别人了,还说是投资。就这样,关某怕自己的养老钱被姐姐糟蹋完,也没有再继续转给姐姐存钱了。
让关某吃惊的是,姐姐突然去世了。关某找姐夫要钱,被直接拒绝。瞬间,关某觉得更加气愤,明明是自己的。姐夫却想占为己有。
没办法,关某只能选择诉讼解决问题,要求姐夫返还共计213万元。法院最终支持了关某的诉讼请求,但在其姐夫返还93万元后不了了之。
如果姐夫拒不返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首先,根据刑法270条规定,把保管他人的财物占为己有的,构成侵占罪,会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且该案已经经过法院审判,那么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管的,那么如果官某想走刑事自诉,可以以判决书为依据,提起刑事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