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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3亿元无人机大单曾让永悦科技(维权)(603879)在A股爆火,不过该合同最终以告吹收场,由于未及时披露《补充协议》,永悦科技也遭到了江苏证监局的警示。10月11日晚间,永悦科技披露公告称,公司遭到证监会立案。
永悦科技表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永悦科技曾陷入无人机合同风波。今年8月28日,永悦科技披露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永悦”)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达交通”)签订了《销售合同》。《销售合同》约定,畅达交通向盐城永悦采购5000台无人机,总货款3亿元。
不过,上述合同因交易方身份曾引起市场各方质疑,畅达交通是平舆县交通运输局全资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平舆县政府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基本确定畅达交通签订的3亿元采购无人机合同无法履行,平舆县财政或国资系统均无大额预算,交通系统更无此支付能力,采购协议存在不规范或违规行为。
今年9月18日,永悦科技披露称,3亿元无人机采购合同终止。
需要指出的是,永悦科技签订《销售合同》时,还与对方签订了《补充协议》,另行约定了上述《销售合同》的生效条件。不过,对于上述《补充协议》,永悦科技既未在8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中予以披露,也未在9月5日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时予以披露。
由于上述情况,永悦科技及公司董事长陈翔还收到了江苏证监局的警示函,江苏证监局表示,永悦科技上述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翔未能勤勉履行职责,确保公司依法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投融资专家许小恒表示,永悦科技此次被证监会立案也是由于信披违法违规,从近期事件来看,不排除与此前无人机风波有关,但也不能敲定,具体原因还要等公司后续公告。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永悦科技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不过电话未有人接听。
资料显示,永悦科技目前主要有不饱和聚酯树脂和无人机业务两大板块业务,按商品类型合同收入来看,今年上半年,永悦科技不饱和树脂、智能无人飞行器实现营收分别约为1.39亿元、298.65万元。
不过,从永悦科技业绩来看,并不理想,2022年公司净利亏损3970万元。今年上半年,永悦科技仍未扭亏,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1752万元,同比下降246.74%。
二级市场上,自今年8月18日以来,永悦科技股价迎来一波下跌。经统计,在8月18日-10月11日这33个交易日,永悦科技股价区间累计跌幅达31.07%,同期大盘跌幅2.68%。截至10月11日收盘,永悦科技股价报7.21元/股,总市值为26.0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