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因以贷款、贴现资金等转作存款或保证金,虚增存款,被罚款75万元。 乐振华(时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副行长)被罚款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