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中国人寿新余分公司被罚74万元: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

  4月18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余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新余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被警告并罚款74万元。

  同时,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张勇(时任中国人寿新余分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游润平(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渝水支公司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章瑶(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市区营销服务部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彭根根(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城镇营销服务部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中国人寿新余分公司被罚74万元: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

中国人寿新余分公司被罚74万元: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

 拔打报修电话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313啦实用网 » 中国人寿新余分公司被罚74万元: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
分享到: 更多 (0)

实用网址,实用软件,实用技巧,热门资源分享-313啦实用网

家电维修服务网家电维修报修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非常感谢你的打赏,我们将继续给力更多优质内容,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