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意大利反垄断监管机构(以下简称“AGCM”)宣布,由于滥用市场主导地位,决定对亚马逊处以亿欧元(约合人民币81亿元)的罚款。这是美国互联网巨头遭到反垄断处罚的最新案例。对此,亚马逊回应称,坚决反对意大利反垄断机构的决定,将提起上诉。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11月23日,意大利AGCM对亚马逊开出了6870万欧元的反垄断罚单,原因是亚马逊在销售苹果和Beats产品的过程中与苹果公司存在“反竞争合作”行为,两张罚单总计罚款近12亿欧元(约86亿元人民币)。
《中国经营报》记者就此致电致函亚马逊方面,截至发稿未获回复,不过记者注意到,2019年以来,短短两年的时间里,亚马逊多次遭受反垄断调查,被罚金额数量超过20亿欧元,且遭受的反垄断调查主要集中在欧盟地区。
祸起物流
AGCM表示,亚马逊利用其在意大利市场上的主导地位,支持在亚马逊购物网站上的活跃卖家采用亚马逊物流 (FBA)。这损害了竞争对手运营商提供的物流服务,并加强了自己的主导地位。
实际上,AGCM对于亚马逊的调查启动于2019年,起因是亚马逊向平台上的第三方商家提供自营物流服务,可以为卖家提供诸多好处,比如参与亚马逊的推广活动黑色星期五、网络星期一、Prime日等,而选用这项服务的商品将会在网上商城被置于更显眼的位置和更高的搜索排名,从而提升它们的销量。
AGCM指出,这一排名方法与卖家提供的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无关,仅与是否订阅亚马逊物流服务有关。亚马逊的上述做法阻碍了电子商务物流商的正常竞争,拉大了亚马逊在电子商务物流方面与竞争对手的市场力量差距。
AGCM表示,将对亚马逊处以亿欧元的罚款。按照最新人民币兑欧元汇率,约合人民币81亿元。除了罚款,意大利反垄断监管机构还要求亚马逊采取纠正措施,并接受审查与监督。
据悉,该罚款主要针对亚马逊集团旗下的五家公司,包括亚马逊欧洲核心公司(Amazon Europe Core SA)、亚马逊欧洲服务公司、亚马逊欧盟公司、亚马逊意大利服务公司和亚马逊意大利物流公司,上述公司均违反了反垄断的相关规定。
对此,亚马逊方面表示,亚马逊在意大利平台上的年销售额中有50%以上来自中小型企业,中小型企业有多种在线和离线销售产品的渠道,亚马逊为卖家提供多种工具,包括那些自己管理发货的卖家,亚马逊只是其中一种选择。所以,提议的罚款和补救措施是不合理和不成比例的。
虽然亚马逊对于处罚提出了强烈抗议,但在处罚公布后,12月10日,亚马逊股价应声下跌。自11月19日起至12月15日,亚马逊股价累计下跌8%,总市值累计蒸发约140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9000亿元。
两年罚没20亿欧元
实际上,这已不是亚马逊第一次面对反垄断调查以及罚款,其近年来已遭多国机构的起诉或行政处罚。
早在2019年9月,亚马逊被法国巴黎商业法院罚款400万欧元,其原因是在与第三方供应商的合同中引入滥用权力条款。
去年12月,亚马逊在法国再遭调查与处罚,由于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基于广告目的的Cookies(小型文本文件),被法国国家与信息自由委员会以违反《法国数据保护法》为由,处以3500万欧元的罚款。
2021年5月,亚马逊在美国首次遭到反垄断诉讼。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起诉亚马逊违反了竞争法,称亚马逊非法将商家与限制性销售规则捆绑在一起,禁止商家在其他购物平台上提供更便宜的售价。
哥伦比亚特区总检察长卡尔·拉辛(Karl Racine)指出,多年来,亚马逊一直通过实施约束性的合同条款和政策来控制在线零售价格,要求第三方卖家答应不会以比在亚马逊更低的价格,在网上其他任何地方包括自己的网站提供产品。
仅仅两个月后,7月份,卢森堡国家数据保护委员会裁定亚马逊对其用户数据保护不力,违反了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对亚马逊处以亿欧元的罚款。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亚马逊被罚金额超过20亿欧元,且遭受的反垄断调查主要集中在欧盟地区。
互联网产业分析师张健对记者分析道,欧盟在去年底公布了《数字服务法案》和《数字市场法案》的草案。重点关注的就是所谓“看门人”的科技巨头们,如果不公平地偏袒自家服务或不遵守其他义务,可能面临高达其年营收10%的罚款。如果出现系统性违法行为,对违法者甚至可进行拆分。
科技巨头纷纷中招
不仅仅是亚马逊,在这轮反垄断的浪潮下,谷歌、苹果、Meta等科技行业巨头无一幸免。此前,在美国已经有超过30个州向亚马逊等美国大型科技企业提起反垄断相关诉讼。同时欧洲一些国家、日本、韩国等也纷纷针对苹果、谷歌等巨头提起了多起反垄断诉讼,目前,全球对这些科技巨头的反垄断诉讼渐成合围之势。
微软因捆绑销售已被欧盟罚了22亿欧元,并仍在遭受反垄断指控。
去年,苹果因经销网络系统违反反垄断规定,遭到法国竞争管理局11亿欧元(约86亿元人民币)的罚款,还因NFC芯片技术遭欧盟反垄断指控,或将面临高达营收10%即274亿美元的罚款。
谷歌同样在全球范围内正面临着诸多反垄断诉讼,仅在欧盟,其就有3起反垄断官司缠身,为此背负了超80亿欧元(约合577亿元人民币)的巨额罚款。
美国国会众议院反垄断小组委员会表示,谷歌、亚马逊、苹果等互联网科技平台企业收购或挤压规模较小的公司,这些处于相关市场主导地位的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利用其“看门人”的地位设定平台条款,获取不合理利益,损害了市场竞争和创新。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球范围内针对苹果、亚马逊、谷歌和Facebook等公司的反竞争的相关诉讼或调查总共有70多起,超过历史任何时期。而在两年前,这些企业所面临的调查和诉讼只有17起。
而在国内,反垄断的浪潮也在兴起。
11月18日,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成立,进一步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提升反垄断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反垄断监管迎来新格局。11月22日,反垄断法(修正草案)结束征求意见。这是施行13年的反垄断法首次“大修”,在鼓励创新和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同时,回应了数字经济发展提出的新挑战。
根据国家反垄断局官网公告,截至11月20日,今年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经营者集中等相关的行政处罚案件大幅上行至110件,远高于过去5年的平均25件左右;相关行政处罚规模更是大幅上行至228亿元左右,远高于过去5年的平均4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