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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案件递交立案
10月17日,同辉信息发布公告称,正式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至2021年期间,同辉信息及其下属子公司科影视讯、北京威尔文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同辉(北京)数智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合同、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四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6283.1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186.59万元,构成严重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证券法》中规定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已收到数百位投资者的报名需求,已陆续递交至法院立案审理。(刘鹏律师专栏)
符合于2019年4月26日-2024年3月3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可参与索赔。(同辉信息维权入口)
二、监管作出严厉处罚
对于处罚,实控人戴福昊、崔振英作为同辉信息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构成了《证券法》所述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行为。
同辉信息及相关责任人员合计被罚款超过3500万元,实控人被禁入市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投资者的正当权利。
这起长达四年的财务造假案,不仅暴露了公司内部控制的严重缺陷,更让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大打折扣。
同时,高额罚款也让涉事方付出了沉重代价,对其他上市公司形成了警示。此次事件也提醒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要更加谨慎,仔细甄别公司信息,避免因公司造假行为而遭受损失。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维权)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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