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普利制药、普利退,原代码:300630 )证券虚假陈述案传来捷报,公开信息显示,普利制药部分股民一审胜诉。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普利制药证券虚假陈述案索赔时效尚未届满,后续股民仍可起诉索赔。
案情回溯,2025年3月21日,普利制药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1 年至2022年,普利制药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的方式,虚假确认药品销售收入和利润。其中,2021年多计营业收入约4.4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28.90%,对应营业成本约1.3亿元,多计利润总额约2.9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62.06%;2022 年多计营业收入约4.6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5.23%,对应营业成本约6901万元,多计利润总额约3.8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86.36%。 同期,普利制药将其开展的不具有控制权的乙酰碘化物、碘化物(碘佛醇专用)和酵母抽提物贸易业务按总额法核算,导致 2021 年多计营业收入约7800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17%,对应营业成本约7800万元;2022 年多计营业收入约5926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3.28%,对应营业成本约5926万元。
综上,普利制药2021 年多计营业收入5.1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4.07%,对应营业成本约2亿元,多计利润总额2.9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62.06%;2022年多计营业收入5.1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8.51%,对应营业成本约1.3亿元,多计利润总额约3.8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86.36%。普利制药披露的 2021 年年报、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上市公司退市,不影响投资者索赔资格。”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2年4月26日到2024年4月16日期间买入普利制药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16日收盘还持有该股票的的受损股民,可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2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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