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2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以涉嫌受贿、渎职等罪名对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提出了不拘留起诉。
检方指出,李在明2010年至2018年担任京畿道城南市市长期间,涉嫌帮助一家民营企业获取高额利润,并导致市属企业出现489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6亿元)的财务损失。
此外检方指出,李在明在2014年10月至2016年9月兼任城南FC足球俱乐部主席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赞助商提供建筑审批、土地用途变更等便利以换取巨额赞助。此外,检方还认为李在明涉嫌于2014年10月以向互联网公司NAVER出售城南市所有的土地为代价,以城南FC足球俱乐部运营资金为借口索要5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600万元)的贿赂。他还涉嫌把从NAVER收受的贿赂伪装成捐赠,让企业透过捐赠团体向城南FC足球俱乐部支付资金等。
针对这些说法,李在明稍早前自称无辜。按他的说法,这是尹锡悦政府在搞政治迫害、利用检察机关打击政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