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日前,经宿迁市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隐藏在一个6岁女童身边的性侵者刘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而该案中遭到刘某某侵害的女童也在当地检察机关和各个职能部门的保护下,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
这个性侵的线索是由当地一名医生在接诊中发现的。“孩子身体异常来医院检查,我发现她很可能遭遇了侵害,既心疼又愤怒,绝对要把这个坏人揪出来。”近日,在泗阳县未成年人检察综合保护中心,泗阳县康达医院的徐医生回忆起当时的经过时,仍颇为揪心。
徐医生介绍,在发现女孩身体情况异常后,他第一时间留存了相关证据线索,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最终,经过警方侦查,揪出了藏在孩子身边的性侵者刘某某,检察机关公诉后,刘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在对案件进行证据审查的过程中,检察官注意到了徐医生主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善举。
检察机关介绍,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据强制报告的案件线索价值、性质、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积极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主体的奖励条件、标准、流程;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企业、个人等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案承办人介绍,具体来说,对在宿迁市辖区内发现且司法机关尚未掌握;举报内容能够清晰地反映案件线索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具体信息,经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查证属实并立案的;提供与举报内容相应的举报材料的情形,都可以获得一定奖励。
为此,收到判决书后,承办检察官根据宿迁市检察院联合市民政局、财政局共11家单位出台的《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奖惩工作办法(试行)》第一时间向县民政局递交了强制报告奖励审批表,申请向主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徐医生发放奖金2000元。
“徐医生的这次‘强制报告’提醒了我们,在日常接诊中,对一些异常情况更要提高警惕。”在对徐医生作出嘉奖时,当地民政局、检察院、卫健局、20余名医护代表参加,其中一名医生感慨:“对医务工作者来说,履行好‘强制报告’义务,也是更好地彰显医德,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支撑。”
检察机关介绍,根据《办法》要求,对发现未成年人可能遭受侵害但未及时报告,导致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因未及时报告导致案件证据灭失,影响案件侦查或定罪量刑的;因未报告导致未成年人身心损害进一步扩大的;引发负面舆情,在社会上产生一定不良影响的行为等将被问责。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孙旭晖 通讯员 王成霞 高菲
(来源:新华日报·交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