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皇岗海关关员通过现场挑查的方式,从一名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背包中查获孕妇血液样本101管。该旅客未向海关申报,无法提供《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皇岗海关依法对该批血液样本进行截留,案件移送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艾滋病防治条例》,人体血液和血液制品属于海关监管的出入境特殊物品。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要求,邮寄、携带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均属特殊物品出入境,需提供《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违规携带出入境的,海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