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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举报者:出行难不难跟他有什么关系是怎么一回事

村民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举报者:出行难不难跟他有什么关系

​又是金腰带,又是无尸骸的,最近哥刷到频率最高的评论就是这个。

还不是“村民私造浮桥被判寻衅滋事”闹的。

本以为是单幕戏,没想到硬生生演成了造桥的、检查的、支持的、反对的、受益的、举报的、挖沙的七军乱战,

讲真,直到今天(7月10日),哥才吃全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啧啧啧,这人性呐。

【一】事情太离奇

吉林白城市振林村附近有一条洮儿河,村民黄德义的祖辈在这里干过多年摆渡的营生。2014年,黄德义和亲戚们合资13万建了一座浮桥,外地车辆往来收费高点,小车5块大车10块,附近村民愿意给过桥费就给,不愿意就算了。

2015年,黄家被罚款。

2016年,黄家被罚款。

2017年,黄家被罚款。

官方说法是,浮桥没有经过审批认证,违法建筑不能确保安全,需要拆除。

2018年,浮桥被黄家人自行拆除,以为没事了。

2019年,黄德义因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除了他之外,出资建桥包括后续参与收费的17名亲属,包括黄德义的2个兄弟、3个侄子、3个嫂子等等分别被判3个月拘役到1年有期徒刑不等的缓刑,年龄最小的95后,最大的70多岁。

整个家族被一锅端,得造多大的孽啊?

【二】本来是双赢

同村受益的村民直挠头,人家建桥也没大喊一声此路是我开,留下买路财。

大家过桥愿意给的就随意给点,不想给也没人拦着,就是外人过桥,要给几块钱的过桥费。

来回次数多了,有的村民觉着,不给钱自己都觉着不好意思,毕竟人家也是有投入的,而且至今没回本。

现在桥没了,回趟娘家都要绕一大圈。

省不少事呢。

如果没有浮桥,村里小卖部一周去城里进货来回多走140公里,多花五六百块。

打车从市区到振林村附近,经过浮桥,只需要60块左右打车费,不经浮桥,要花180块。

在各家媒体的采访中,到底能省多少路说法不一,看图对比,差距就很明显了。

没有浮桥,振林村到白城市的地图距离是83公里,绕了一个大圈。

安全村是与振林村隔河相望的村子,从这里去白城市,只有47公里。

隔了一条河,路程少一半。

这里需要一座桥,但这里没有桥。

洮儿河上有三座桥,其中两座距离振林村比较近,但一点的距离也有将近20公里。

典型的有市场就有供给,有人提供服务,本来是双赢的局面。

【三】寻衅滋事了

之所以罪名是寻衅滋事,当地的回应是,浮桥没有经过审批认证,无法提供安全保障。

从2015年后的三年里,每年都处罚,每次都要求拆除违法建筑,恢复河道原貌。可每次检查完,黄家人又重新搭桥。

2018年,这座浮桥又遭到举报才被强制要求拆除。

从判决文件中能发现这次举报很特别,因为是扫黑办转交的线索。

说明最初的举报是以“家族团伙”的理由举报的,不仅信访举报,还捅到了扫黑办。

结果又没被认定为“黑恶势力”,说明不是家族团伙。

可让你拆你不拆,寻衅滋事的罪名又好用,就有了今天这个结果。

【四】善人还是村霸

黄德义全家族,除了孩子,被定性为“全员恶人”。

网友说,这不就是车匪路霸吗?

讲真,浮桥没有经过审批,该拆就拆。

至于寻衅滋事,很多人有不同的看法。

要说黄家人建了浮桥,为了赚钱把能走人的河道挖了,把其他更便捷的道路堵了,或者本来有更方便的道路,他们强行霸占下来收费,那是妥妥的寻衅滋事。

可他们自己出钱,村民的现身说法,也没人诉苦遭受欺凌,被强买强卖被逼交钱。

村民说,我们明明从中受益良多。

路在这里摆着,司机自己算账,更何况村民不是次次交钱。

判决书中写明了,黄家人收过桥费赚了52950块,连本都没赚回来,更何况还被罚了几万块。

亏大了的买卖。

至于这52950块是怎么算出来的,黄家人不知道。当地有关部门给出的回应是:案件在审理中,不便过多解释。

这笔费用中,村民李某被收费最多,共2万元。这笔钱经法院退返给了李某,又被他还给了黄某。李某说:“这座桥确实给咱带来了方便。”

当然,李某也不知道这2万是怎么算出来的。

前几天,罗翔老师也下场解析“寻衅滋事罪”,认为如果村民所说属实,“过桥缴费纯属自愿,也就不可能属于强拿硬要。无强无硬,自愿缴费何罪之有?根据法律条款,即便认定私自建桥属于违法行为,最严重的法律后果也只有行政处罚,而无刑事责任。”

话说回来,既然被骂出微博的罗翔老师都下场发表了看法,那些不知什么原因对他科普法律知识心生厌恶的网友,就更加怀疑黄家人的动机了。

越品越认定黄家人就是村霸。

提炼一下大意是,一种说法认为村里人信不过,他们是一伙的,他们互相遮掩,村民才是“全员恶人”。

按照这个逻辑,村民应该让所有人免费通行,自己承担费用。

当然,如果明知道收费,司机仍然坚持从浮桥上抄近道,那就是村民的问题。

另外,无论浮桥是否为村民带来方便,因为是个人修建的浮桥,说明村民不需要它。

这部分网友认为,村民如果真有需要,有关部门不敢不修。

黄家人修了,就是动机不纯,就是坏人,值得被判刑。

该怎么理解这种逻辑呢?

“人不是你撞的,那你为什么去扶她?”

还有一种流传最广的说法也很有说服力,任谁看了都会说,别为黄家人叫屈,让子弹再飞一会。

有自称本地人的网友说,黄家人为了让村民走他家的浮桥,把原本能过河的地方毁掉了。

各有各的说法,一边法理法规,一边动机质疑以及小作文。

【五】莫名其妙的举报

毁坏河道逼村民用浮桥?

这似乎触及了浮桥被举报背后的动机问题。

虽然目前证据并不完整,黄德义对挖河道的质疑做了回应。

“因为自己修浮桥,干扰了挖沙。”

其实从卫星图可以看出,河道上有不正常的缺失,挖沙痕迹明显。

说来也是,洮儿河没桥路段几十公里,即便他想挖也挖不完。而且河流湍急,车辆过不去。

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也回应,不存在垄断浮桥过路的情况:“桥要是不好走,也没有人会选择从这里走。”

最神奇的一点是,举报者竟然露面了。

说起举报的原因,恕我直言,理解不了。

举报者说,这是2018年的事情,我举报了那边才来处理。

老百姓过河难不难,跟黄家人有什么关系,他们收钱就不对。

而且大家都有车,绕一圈80公里无所谓啦。

说起平日使用浮桥的状况,举报者说,我也走过啊,没怎么交钱。

这位的思维里,多少有点了不得的东西。

吃瓜要吃全,看戏要看完,这两天虽说有各种回应,但依旧很迷。

一座浮桥到底是咋把18人整成刑事犯罪嫌疑人,是特别神奇的法律问题。

当然,最终的结果有可能变成民生问题。

毕竟,能有一座桥,让村民不再绕远,生活方便且有安全感。

似乎是最好的结局了。

至于嚷着大家都有车,绕路80公里无所谓的村民,但凡有盘菜,也不至于喝成这样。

新闻来源

《当地回应“村民私搭浮桥被判刑事件”五大疑问》央广网

《村民私搭浮桥收费一家十余口被判刑》央广网

《实探吉林浮桥曾建地:村民和过桥者说法不一,举报者受访》大河报

《私搭浮桥被判刑当事人回应网传挖河道》都市快报

《当事人回应“私搭浮桥,村民因收费一家18口被判寻衅滋事”九大质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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