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在地铁上喝水被罚?地铁回应:车厢内禁止饮食,喝水也属于“饮”
海报新闻记者 朱晓冲 李义方 报道
近日,“江苏南京一女子因在地铁车厢喝水被开罚单”引发网友热议。根据该女子发布的照片显示,罚单开具的日期为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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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海报新闻记者拨打了南京地铁客服电话,接线工作人员回复称,“根据《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规定,禁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喝水也是‘饮’的一种。”
记者询问“如遇身体不适是否可以喝水?”工作人员表示如遇到特殊情况,如身体不适或需要服用药品可向列车上的工作人员反馈。该工作人员说,“列车车厢内对于禁止饮食也设有相关标识提醒乘客,对于没有遵守规定的乘客,会有列车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情况作出处罚。”
海报新闻记者在南京市人大官网查询发现,《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38条第6款明确规定,禁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执法人员开具告知单的主要目的是对乘客进行普法宣传,引导乘客自觉遵守文明乘车秩序,除了不能在列车车厢内吃东西以外,其他禁止的行为包括吸烟、乞讨、卖艺,使用电子设备声音外放等行为。